⒈由规范规定的受热面安装记录及设备安装签证记录。
⒉设备缺陷检查记录,缺陷处理签证记录。
⒊水压试验范围内的焊口探伤检验报告和热处理、硬度记录。
⒋合金钢部件的光谱复查报告。
⒌锅炉本体范围内的所有记录、技术签证、备案手续及资料,焊前试样检验的结果,焊工合格证及焊前考核证明书。安装前对锅炉制造厂技术资料复查记录,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应准备就绪。
6.锅炉本体各受热面上的构件、保温钩钉,拼缝等安装完毕,并已签证合格。
7.热工的各测量组件焊接结束,压力测点的一次门安装结束。
8.凡参加水压试验范围内的有关管道,包括支架等安装完毕,并经调整符合要求。
9.各集箱、管道、受热面组件的吊杆或弹簧、支架受力均匀,临时加固,支撑件已割除,并打磨光滑。
10.金属监督范围内的合金钢部件,如螺丝、管道阀门、三通、弯头、焊口、支架等光谱检验工作结束确认无误。
11.锅炉范围内的膨胀指示器安装完毕,并校正到零位。
12.所有疏放水按永久管道标准敷设,接入临时上排水系统。
13.锅炉水压试验所需的水源、排放、上水、泵压设备试运转结果,并经有关部门人员的检查认可。
14.水压试验的气候条件,环境温度在5℃以上,水压试验的水温度在20℃?C70℃。
15.升压采用0-15Mpa电动试压泵,试压泵需能保证正常升压,并派专人操作及维护。





